太原市邯鄲商會差旅費報銷規定
一、出差報銷程序
1、出差人員公務出差需經會領導批準,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,出差目的地、人數實施。其費用通過會計預算,經部門負責人審核,報會領導簽字同意后,由秘書處行政(黨務)辦公室負責訂票,也可自行訂票。
2、出差人員出差結束后,到財務填報出差費用報銷單據,經財務和行政(黨務)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后,報送秘書長、會長審批簽字,審批手續完備后財務方可報銷。
二、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
1、火車席位的標準。商會副秘書長及以下人員為硬座、硬臥。秘書長以上級別的人員為硬座、軟座、硬臥,如無硬臥時可乘坐軟臥。
2、輪船的艙位標準。商會副秘書長及以下級別的人員為三等以下(含三等艙)艙位,副秘書長以上級別的人員為三等或以上艙位。
3、飛機的艙位標準。商會人員出差一般乘坐動車,必要時,經會領導同意可乘坐飛機。乘坐飛機時一般為經濟艙。
三、出差住宿標準
1、出差地點分為一類區、二類區、港澳臺地區三種。
一類區,北京,上海、廣州,深圳。其它為二類地區。
2、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。
商會副會長以上領導出差一般住四星級(含)以下賓館單人間,其他人員住三星以下單間或兩人共住四星級賓館標間,房費為港澳臺地區每人每天500元,一類地區每人每天400元,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0元。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人每天住宿費計算,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按實報銷實際住宿費。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部分個人自付50%。特殊情況經會領導批準后,憑據按實報銷。
四、出差伙食補助及交通費標準
1、出差人員伙食補助不分級別,不分途中和住宿,統一實行定額包干。
港澳臺地區、一類地區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,其它地區為每人每天80元。
2、出差地區市內交通費補助為:副會長長及以上人員,可以乘坐出租車,憑據按實報銷。其他人員一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憑據按實報銷。特殊情況乘坐出租車的,經會領導批準,憑據按實報銷。
3、參加培訓、進修學習性質的出差,不享受伙食與交通補貼。
五、市內交通費規定
1、員工因公外出一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如有特殊情況,乘坐出租車時須經會領導批準方可報銷,報銷時需在車票后注明出發及到達地點及事由。
2、大型活動及加班交通費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,經會領導批準后,憑據按實報銷。
六、出差費用報銷
出差人員費用經會領導長簽字后按規定報銷。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借機會參觀游覽,探親訪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其個人承擔。出差人員在返回后應按報銷程序管理規定在一周內進行核算。